《物权法739号:探究与分析》

作者:花刺 |

《物权法739号》是我国最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由于2018年12月26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共9个条文,主要涉及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共有物权、抵押权、质权、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方面。对于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定,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本文旨在通过对《物权法739号》的深入探究与分析,探讨该解释在抵押权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实际应用,以期为我国抵押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 抵押权的设立

抵押权的设立,是指抵押权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债务人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根据《物权法739号》第4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已经合法设立。债务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没有债务,抵押权就无法设立。

(2)抵押权人具有占有的权利。抵押权人需要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占有权,才能设立抵押权。

(3)抵押权的设定应当有利于债务的履行。抵押权的设定应当与债务的履行有关,应当有利于债务的履行和实现。

2. 抵押权的变更

抵押权的变更,是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达成协议,对抵押权的设立、变更或者消灭进行修改、调整的行为。根据《物权法739号》第5条的规定,抵押权的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变更协议应当由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

(2)变更协议应当明确抵押权的变更内容。抵押权的变更内容,包括抵押权的消灭、变更、增加或者缩小等。

《物权法739号:探究与分析》 图1

《物权法739号:探究与分析》 图1

(3)变更协议应当合法有效。变更协议的订立、变更内容、合法性等,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 抵押权的转让

抵押权的转让,是指抵押权人将其所拥有的抵押权让与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根据《物权法739号》第6条的规定,抵押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抵押权人应当向第三人发出转让通知。抵押权人向第三人发出转让通知,是转让抵押权的基本条件。

(2)第三人应当同意受让抵押权。第三人愿意受让抵押权,是抵押权转让的基本条件。

(3)转让协议应当合法有效。转让协议的订立、转让内容、合法性等,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 抵押权的消灭

抵押权的消灭,是指抵押权因一定的原因而失去效力的行为。根据《物权法739号》第7条的规定,抵押权的消灭原因包括以下几种:

(1)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履行完毕,抵押权自然消灭。

(2)抵押权已经消灭。抵押权因法律规定的消灭原因而消灭。

(3)第三人依法享有权利。第三人依法享有权利,可以依法请求抵押权人消灭抵押权。

《物权法739号》对抵押权的规定,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对于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我国抵押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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