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包括哪些:探究担保物权的种类与范围
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一种重要的内容,是权利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以其财产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一种物权。担保物权的种类与范围是物权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对此进行探究。
担保物权的种类
担保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抵押权:抵押权是指权利人以其不转移占有的财产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抵押权包括动产抵押权和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是指以动产为客体,债务人为履行债务而将动产设定为抵押的物权。不动产抵押权是指以不动产为客体,债务人为履行债务而将不动产设定为抵押的物权。
2. 质权:质权是指权利人以其动产出质给债务人,债务人不转移质物的占有,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08条的规定,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客体,债务人为履行债务而将动产设定为质权的物权。权利质权是指以权利为客体,债务人为履行债务而将权利设定为质权的物权。
3. 担保物权的其他种类:除上述抵押权、质权外,担保物权还包括保证物权、抵押权人的优先权、抵押权的追索权等。保证物权是指债务人为履行债务,以其财产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一种物权。抵押权人的优先权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权利人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的追索权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权利人依法追索抵押物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范围
担保物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担保物权的客体:担保物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财产。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指权利人所有或者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物品。不动产是指权利人拥有并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包括哪些:探究担保物权的种类与范围 图1
2. 担保物权的范围:担保物权的范围以其不转移占有的原则为基础。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抵押权人以其不转移占有的动产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这意味着,在抵押权设立过程中,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但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
3. 担保物权的追索权:担保物权的追索权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权利人依法追索抵押物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205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追索。追索权的内容包括追索抵押物、追索抵押权人的优先权、追索抵押权的追索费用等。
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一种重要的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权、保证物权、抵押权人的优先权、抵押权的追索权等种类,其客体是权利人的财产,范围以其不转移占有的原则为基础。对担保物权的种类和范围的探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担保物权的性质和作用,为我们的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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