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制定本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让与他人,由受让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自愿、有偿。
(二)平等、协商、公平。
(三)严格、规范、透明。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出售。
(二)出租。
(三)交换。
(四)抵押。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约定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相关事项。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向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把关,确认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
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效后,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享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争议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