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不动产赠与女方协议:保障双方权益的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
乙方(女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赠送婚前不动产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赠与财产
1.1 甲方为满足与乙方结婚的诚意,特向乙方赠送以下财产:
(1)位于房产所在地的房产面积平方米的房产;
(2)价值财产价值的物品若干。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赠与,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条 赠与条件
2.1 甲方赠送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不包含甲方婚后的财产。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婚前财产的验证,乙方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财产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文件。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愿,将赠与财产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第三条 赠与期限
3.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赠送的财产即归乙方所有。
3.2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以便甲方办理过户、转移等手续。
3.3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赠与财产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文件提交给甲方,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移等手续。
第四条 费用承担
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赠与财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过户、转移手续费;
(2)税费;
(3)保险费等。
4.2 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定的赠与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财产权属证明的办理
5.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办理完毕,并交付乙方。
5.2 乙方应在收到财产权属证明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权属证明丢失或损毁的证据提供给甲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履行义务金额的10%。
6.3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履行义务金额的10%。
婚前不动产赠与女方协议:保障双方权益的协议书 图1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男方):姓名
乙方(女方):姓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签订前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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