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个人房屋抵押借贷合同书

作者:ゝ◆◇ |

甲方(出借人):(姓名)

:(通讯)

:(号码)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姓名)

:(通讯)

:(号码)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乙方以其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甲方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回收资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抵押物

乙方以其所拥有的房屋(以下简称“抵押物”)向甲方进行抵押,作为借款的担保。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抵押物的具体位置、面积、权属状况、使用权、价值评估等事项。

第二条 借款金额

1.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您(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作为您向乙出借的借款。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算日) (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

3. 乙方应在每次还款时,支付本息。本息总额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加上至还款日为止的利息总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

4.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或本息,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收取逾期利息。

第五条 抵押权消灭

1. 如乙方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抵押权。

2. 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

3. 抵押权消灭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抵押权人的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该条款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修改,应书面签署,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七条 解决争议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合同条款。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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