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了解其作用与法律要求》

作者:浮浅 |

担保,作为一种风险防控措施,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活动日益频繁,担保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担保法作为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核心,对保持金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本文旨在分析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以及了解其作用与法律要求,为我国担保业务的实践提供指导。

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

1. 保持金的定义

保持金,是指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承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按照约定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的担保。保持金并非实际交付给担保公司,而是作为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的担保,保持金账户具有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款核算的特性。

2. 保持金的作用

保持金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1)担保功能。保持金作为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的担保,能够为担保合同的履行提供保障。

(2)风险防范功能。保持金的设立,有助于减轻担保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时的风险。

《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了解其作用与法律要求》 图1

《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了解其作用与法律要求》 图1

(3)促进担保市场发展。保持金制度的存在,有利于降低担保费用,提高担保效率,进而促进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担保法对保持金的法律要求

1. 保持金的最低额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保持金最低额应当与被担保的债务的价值相等。这意味着,担保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时,不能因保持金不足而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 保持金的存储方式

保持金应当存储在专门的保持金账户中,并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存储。担保公司应当保证保持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行使保持金。

3. 保持金的利息

保持金账户中的资金,在保持期间应当产生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但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 保持金的丧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可以丧失保持金的担保地位:

(1)保持金账户内的资金未达到最低额的;

(2)保持金账户内的资金未按照约定进行存储的;

(3)保持金账户内的资金未按照约定使用,且情节严重之一的;

(4)担保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期间,未经担保公司同意,擅自改变保持金的存储方式的。

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是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保持金的作用、法律要求和丧失保持金的情形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担保法对保持金的规定,为我国担保业务的实践提供指导。对保持金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有助于促进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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