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抵押规定的相关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抵押工作的规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抵押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抵押登记,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依法进行登记。
2. 申请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合同等有关材料。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登记或者不登记的决定。
抵押物的范围和限制
1. 抵押物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的规定执行。
2. 抵押物的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的规定执行。
抵押权的范围和限制
1. 抵押权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的规定执行。
2. 抵押权的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的规定执行。
抵押登记的效力
1. 抵押登记生效,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 抵押登记生效后,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3. 抵押登记生效后,抵押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的消灭
1. 抵押权因抵押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消灭。
2. 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或者被损毁而消灭。
3. 抵押权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
抵押权的变更
1. 抵押权人、抵押物、抵押合同等内容发生变更的,抵押权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2. 抵押权人、抵押物、抵押合同等内容未发生变更的,抵押权人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抵押权的消灭
1. 抵押权因抵押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消灭。
2. 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或者被损毁而消灭。
3. 抵押权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抵押规定的相关通知 图1
法律责任
1.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非法经营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通知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