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镇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 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石镇企业进行股东变更登记,现公告如下:
变更前基本情况
企石镇企业(以下简称“”)成立于____年__月__日,原股东为:
1. 股东1:甲,: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三,持股比例:30%。
2. 股东2:乙,: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四,持股比例:40%。
3. 股东3:丙,: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五,持股比例:30%。
变更情况
1. 股东1:甲,变更为:乙,持股比例:70%。
2. 股东2:乙,变更为:丙,持股比例:60%。
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股东会批准后,原股东可以放弃股权,也可以选择继续参与经营。本次变更系基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并经股东会批准。
变更手续
1. 甲向乙转让股权,甲需向乙支付合理对价。
2. 乙向丙转让股权,乙需向丙支付合理对价。
3. 变更完成后,股东名单将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变更不涉及资本发生变化,股本结构及股票发行情况不受到影响。将继续依法合规运营,为股东和所有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公告。
企石镇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公告 图1
企石镇企业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股东变更协议
以上为关于“企石镇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公告”的文章,共计1700字。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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