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47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是关于公司设立的具体规定。该条款规定,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发起设立,另一种是设立筹备组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发起设立公司,而设立筹备组设立是指由公司筹备组设立公司。
发起设立公司,是指股东通过签订股东协议,按照约定的方式设立公司。股东协议应当包含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公司住所、股东出资额、股东权益、股东责任等内容。股东协议应当由股东签署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设立筹备组设立公司,是指公司筹备组通过发起设立公司的方式设立公司。公司筹备组由五人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其中应当有三人以上具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能力。公司筹备组的设立,应当由公司筹备组的发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无论是发起设立公司还是设立筹备组设立公司,都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始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 147 条对公司设立的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公司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7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运营、变更、终止等关系的法律规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有二名以上股东。股东应当推选一名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注册资本。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评估的财产用于设立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注册资本。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设立后,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转让时,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形式、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等方面的变更。
1. 公司形式变更:公司形式变更包括一人公司、二人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形式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提交新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时,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 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时,应当提交新的股东会决议、身份证明等文件。
5. 董事、监事变更:公司董事、监事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监事变更时,应当提交新的董事、监事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公司终止
根据《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公司终止包括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组成立等。
《公司法》第147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 图2
1. 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指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结算、分配资产、清偿债务等。公司清算时,应当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事务。
2.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终止存在。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 公司清算组成立:公司清算组由公司清算时的股东会成立,负责公司的清算事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应当依法开展清算工作。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务涉及众多法律问题,需要法律工作者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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