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司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13年12月28日新修订,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全文共分为八章,包括:总则、公司设立、公司组织、股东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终止和清算、其他规定。
总则
总则规定了公司的基本法律地位、组织原则、经营范围等基本内容。公司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以其独自承担的风险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等。
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或者通过其他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拟定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设立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
公司组织
公司组织包括公司总部设立、分支机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中外经营企业设立、公司清算等内容。公司总部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支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由公司授权或者指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经营企业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清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清算组执行。
股东会议
股东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参加,作出有关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3人以上、5人以下的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人以上、5人以下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等,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会成员可以连任。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等,对董事会的工作提出纠正意见。监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3年。监事会成员可以连任。
公司终止和清算
公司终止和清算包括公司解散、清算、破产等内容。公司解散,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定,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解散登记。公司清算,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破产,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组织进行破产清算。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包括公司投资、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增资、公司解散后财产处理等内容。公司投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由公司清算组执行。公司股权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减资、增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解散后财产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清算组依法处理。
《2013年公司法全文》 图2
新《公司法》全文对公司的设立、组织、终止和清算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公司的设立、经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2013年公司法全文》图1
《2013年公司法全文》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对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法进行解读:
公司设立
根据《2013年公司法全文》,公司设立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是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出资认缴、公司资本充实、公司名称符合规定等。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必要的财产、有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明确的公司组织机构。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实行注册资本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必要的财产、有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明确的公司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股票发行设立。
公司组织机构
《2013年公司法全文》对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负责组织董事会工作。
(2)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保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等。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董事会成员 concurrently。
(3)公司经理:公司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负责。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权利与义务
《2013年公司法全文》对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权利:股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分配权、优先权、求偿权等。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股东义务:股东应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履行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纳股款。股东对公司承担忠实义务和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公司机会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终止与清算
《2013年公司法全文》对公司终止与清算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终止:公司可以通过和解、收购、合并、分立等终止。公司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并完成相关手续。
(2)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可以采用吸收清算公司、指定清算组等。清算组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清算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制作清算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清算结果。
《2013年公司法全文》对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终止与清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对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