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

作者:Only |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是指在中国境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可以通过简化程序进行注销。新公司法简易注销旨在简化公司注销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降低注销成本,促进企业名称的公平使用。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公司设立时选择的一般注销方式。

2. 公司因住所地变迁,需要办理名称变更登记,但未发生其他重大变更。

3. 公司因经营期限届满、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需要注销。

4. 公司申请破产,经过破产程序后需要进行注销。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 图2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 图2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的主要步骤如下:

1. 申请预先核准。公司在申请注销前,应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提交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

2. 提交申请。预先核准通过后,公司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

3.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注销申请后,对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公司类型从“在营”变更为“注销”。

4. 登报公告。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需要在中国工商报上登报公告,公告期为45日。在公告期间,公司应将注销事项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利益关系人。

5. 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在公告期届满后,公司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销登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

6. 办理税务注销。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提交相关税收证明和资料。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的优点:

1. 简化程序。简易注销程序较传统注销程序更加简洁,大大缩短了注销时间,降低了注销成本。

2. 降低成本。简易注销程序不需要进行清算审计,节省了公司清算费用。

3. 提高效率。简易注销程序不需要进行登报公告,节省了时间,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4. 公平使用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程序有利于企业名称的公平使用,避免企业名称的浪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简易注销程序简化了注销流程,但公司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简易注销程序仅适用于特定情况,具体操作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图1

新公司法简易注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图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注册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公司注销却是一件繁琐、耗时、成本高昂的事情。为了简化公司注销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我国自2014年起开始实施新的《公司法》简易注销制度。从简易注销的概念、条件、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我国公司注销提供参考。

简易注销的概念与条件

简易注销,是指在公司解散或者经营终止后,通过简化程序、缩短时限、降低成本的方式,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的过程。根据新的《公司法》,简易注销适用于以下情形: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或者经营终止原因已经发生;

2.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自行决定解散的;

3. 公司的经营期限已经届满,不再经营,且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继续存续的;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易注销程序

1. 申请: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代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股东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提交公司章程、公司财产清单、公司债务清单、公司党员名单等材料。

2. 受理: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简易注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简易注销登记证明。

3. 登报:自简易注销登记证明颁发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报纸公告手续。公告期为30日。

4. 办理工商变更:简易注销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工商变更登记。

简易注销时限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或者经营终止原因已经发生的,自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或者经营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简易注销。

2.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自行决定解散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简易注销。

3. 公司的经营期限已经届满,不再经营,且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继续存续的,自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或者经营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简易注销。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的优点

1. 简化程序:简易注销制度大大简化了公司注销程序,避免了繁琐的申请、受理、审查等环节,提高了注销效率。

2. 缩短时限:简易注销制度明确了注销时限,自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或者经营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较传统的注销程序缩短了时限。

3. 降低成本:简易注销制度降低了公司注销的成本,避免了因注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罚款、诉讼等费用。

新的《公司法》简易注销制度为我国公司注销提供了更加简便、高效、低成本的途径。但是,简易注销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公司在办理注销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应当切实加强简易注销的审查和指导,防止简易注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只有这样,简易注销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我国公司注销工作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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