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业公司法人转让协议
协议之主体
本协议之主体为:甲乙双方,分别为美业公司之法人代表及自然人股东。
美业公司法人转让协议 图1
协议之目的
本协议之目的是:甲乙双方就美业公司之法人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保障双方之利益,促进双方之友好合作。
协议之内容
1. 转让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将其在美业公司之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股权数量:甲方将其在美业公司之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即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成为美业公司之唯一法人代表。
(2)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
(3)股权交割: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将股权证书、公司章程、公司财务报表等文件移交给乙方。
2. 权利义务
(1)甲方在转让完成后,应将其在美业公司之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管理权、决策权等。
(2)乙方在接收甲方转让的股权后,应按照甲方的约定,承担美业公司之权利和义务。
3. 费用承担
(1)股权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由乙方承担。
(2)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等)由双方共同承担。
协议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效力优于其他口头或书面协议。
协议之变更、解除及终止
1. 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本协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后的义务: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甲方应将股权证书、公司章程、公司财务报表等文件移交给乙方,乙方应承担美业公司之权利和义务等。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之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如有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由于字数限制,本回答仅为协议的大致框架和主要内容,实际协议需根据双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建议在签订正式协议前,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和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