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我国关于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终止等方面的基本法律规范。作为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的核心条款,第58条对于公司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围绕《公司法》第58条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广大学者和从业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
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有二名以上股东。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出资。
(1)公司名称
公司设立时,必须依法设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时,必须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股东名册、注册资本、出资认缴方式、公司治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决策程序等内容。
(3)股东出资
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出资。股东出资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评估的财产。
公司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住所、股东名册、注册资本、出资认缴方式、公司治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决策程序等内容。
(1)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住所变更
公司住所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股东名册变更
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4)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5)出资认缴方式变更
公司出资认缴方式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6)公司治理变更
公司治理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7)公司的组织机构变更
公司组织机构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8)公司的决策程序变更
公司决策程序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司终止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因以下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或者依法解散而终止。
(2)公司破产
公司因破产而终止。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公司被解散
公司因其他原因而解散,且股东大会已经决定提前终止公司。
公司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停止运营,完成财产分配,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终止登记。
《公司法》第58条关于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是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重要依据。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对于广大学者和从业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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