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作者:ゝ◆◇ |

《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图1

《公司法第58条:解析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我国关于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终止等方面的基本法律规范。作为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等相关规定的核心条款,第58条对于公司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围绕《公司法》第58条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广大学者和从业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

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有二名以上股东。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出资。

(1)公司名称

公司设立时,必须依法设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时,必须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股东名册、注册资本、出资认缴方式、公司治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决策程序等内容。

(3)股东出资

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出资。股东出资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评估的财产。

公司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住所、股东名册、注册资本、出资认缴方式、公司治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决策程序等内容。

(1)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住所变更

公司住所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股东名册变更

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4)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5)出资认缴方式变更

公司出资认缴方式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6)公司治理变更

公司治理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7)公司的组织机构变更

公司组织机构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8)公司的决策程序变更

公司决策程序变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司终止

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因以下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或者依法解散而终止。

(2)公司破产

公司因破产而终止。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公司被解散

公司因其他原因而解散,且股东大会已经决定提前终止公司。

公司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停止运营,完成财产分配,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终止登记。

《公司法》第58条关于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规定,是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重要依据。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对于广大学者和从业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