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74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基本规定

作者:夨吢控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我国关于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和终止的专门法律规范,对公司各类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重点分析《公司法》第174条关于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基本规定,以期为广大学者和企业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

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设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公司利润;

(二)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

(四)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

设立公司的程序包括:

(一)提交公司章程案;

(二)设立登记;

(三)缴纳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应当由股东签署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向公司出资。公司设立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公司形式等内容。变更公司形式应当经公司章程记载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一)公司名称:公司设立时,名称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名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二)住所:公司变更住所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三)经营范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注册资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东:公司变更股东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基本规定 图1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基本规定 图1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终止包括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后设立新公司、公司解散等情形。公司终止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一)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时,应当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后设立新公司:公司清算后,可以设立新的公司。设立新公司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可以申请设立新公司。

《公司法》第174条关于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基本规定,对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广大读者和企业在理解、应用这些规定时,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合法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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