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司法》第148条: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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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1994年起实施,对于规范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保护公司、股东、消费者等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新的《公司法》更加注重优化公司设立与变更程序,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重点分析《2017年公司法》第148条关于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及要求,以期为法律工作者和公司管理者提供参考。

公司设立程序及要求

(一)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设立公司,应当由股东发起。股东发起设立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公司。公司设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避免与已设立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 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应当由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名册、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3. 设立登记。股东发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注册资本证明等相关文件,申请设立公司。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设立的具体要求

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具有唯一性,避免与已设立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可能会导致公司名称发生歧义的修饰词、数字或者符号。

2. 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记载股东个人信息的重要文件,应当由公司保存。公司设立时,股东名册应当有2名以上股东。股东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文件。

3. 注册资本。设立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期限完成。

4. 出资证明。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出资证明。出资证明应当载明股东的名称、认缴的注册资本额、实际出资额等事项。

公司变更程序及要求

(一)公司变更的一般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公司变更,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变更方案。公司变更,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方案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方式、范围、费用等事项。

2. 提交申请文件。公司变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公司变更方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3. 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变更营业执照。

《2017年公司法》第148条: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及要求 图1

《2017年公司法》第148条: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及要求 图1

(二)公司变更的具体要求

1. 变更方案。公司变更方案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方式、范围、费用等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公司变更方案应当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应当载明变更的内容、方式、范围、费用等事项。

3. 费用。公司变更,应当支付变更费用。变更费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确定。

《2017年公司法》第148条对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及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的规定更加注重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程序正义和结果公正,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消费者等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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