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的通知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是指在承揽合同纠纷发生时,纠纷双方协商或者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该纠纷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法律文书。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承担一定的风险,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即涉及管辖问题的确定。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效率”,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管辖。”《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multi地域不善,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的具体操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当事人协商确定管辖地。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自行协商确定管辖地,并签订《管辖协议》。
2. 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确定管辖地,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受理并审查管辖申请。收到诉讼状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审查诉讼申请。如果符合管辖条件,法院应当发出《管辖裁定》。
4. 执行管辖裁定。对于符合管辖条件的法院发出的《管辖裁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管辖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是解决承揽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于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的通知图1
各位法知法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领域合同承揽业务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为了正确处理合同承揽纠纷,确保承揽合同的履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裁定的通知如下:
管辖原则
1. 一般原则: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各方的意愿,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管辖。
2. 特殊原则:承揽合同中涉及特殊领域的纠纷,如建筑、环保、能源等领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管辖范围
承揽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承揽人未能按约定完成承揽工程,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发包人要求赔偿损失的纠纷;
2. 发包人违反约定,拒绝支付承揽人应得的工程款,承揽人要求支付的纠纷;
3. 承揽人与发包人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管辖;
4. 其他涉及承揽合同的纠纷。
管辖法院
1.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院;
2.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法院;
3. 承揽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通知方式
1.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并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2. 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要求;
3. 人民法院收到管辖要求后,应当及时作出管辖裁定。
其他事项
1. 当事人对管辖裁定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管辖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3. 当事人不提起上诉、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默认管辖;
4. 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裁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不得擅自转移、变更或者放弃。
关于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裁定的通知 图2
特此通知。
敬请各有关当事人关注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通知发布单位。
敬请予以关注,谢谢!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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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