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共识

作者:夨吢控ゞ |

近日,友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在友阿工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经过友好协商,成功达成共识,调解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满意。

案情简介

2019年,友阿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友阿工程的合同,合同约定友阿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建筑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安装。合同签订后,友阿公司按照约定向建筑公司提供了建筑材料,但建筑公司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友阿公司陷入经济困境。

友阿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建筑公司则提出答辩,认为友阿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调解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坚持协商解决争议,避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一致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友阿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达成共识,双方决定成立调解委员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调解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法律工作者、工程专家和双方当事人信任的其他专业人士。

调解委员会成立后,立即进行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友阿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达成共识,确认友阿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标准,建筑公司无需承担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责任。

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建筑公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剩余货款,友阿公司同意放弃违约责任。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友阿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达成如下共识:

1. 友阿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符合合同约定和标准,建筑公司无需承担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的责任。

2. 建筑公司应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给友阿公司,款付方式为:先支付50%的货款,其余50%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3. 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的诉讼费用达成一致,由建筑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友阿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共识 图1

友阿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共识 图1

4. 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经过调解,友阿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已经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友阿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的合同纠纷,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方式成功解决,达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愿意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次调解的成功,不仅避免了双方当事人长期的法律纠纷,也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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