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与实务分析

作者:尘颜 |

施工合同纠纷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多个方面。在扬州市,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发展定位,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从法律适用、实务操作等方面对扬州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基本概念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jurisdiction 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其诉讼管辖需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相结合的原则。

扬州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与实务分析 图1

扬州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与实务分析 图1

在扬州市,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住所地在扬州市内;在扬州市范围内签订或履行的施工合同;因工程款、工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争议。这些情况均可能使案件落入扬州地区法院的管辖范围。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标准与规则

1. 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则上实行“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地域管辖。在扬州市,若被告住所地位于扬州,则相关案件应由揚州两级法院(如邗江区法院、江都區法院等)管辖;若合同履行地位于扬州,则案件亦由当地法院管辖。

2. 专属管辖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应由工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在揚州,涉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通常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扬州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与实务分析 图2

扬州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法律适用与实务分析 图2

3. 协议管辖

在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法院。这种协议管辖的方式需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揚州地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若双方明确约定由北京市某法院管辖,则应遵循该约定;但若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4. 级别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的相关规定,基层法院管辖一审简单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在揚州地区,施工合同纠纷的级别管辖通常由邗江区人民法院、江都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负责;若涉及亿元以上工程款纠纷,则可能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扬州地区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1. BOT项目与PPP项目的特殊性

在揚州,BOT(建设-运营-移交)和PPP(公私合营)项目日益增多。这类项目通常涉及政府投资或公共利益,其施工合同纠纷在管辖上可能有特殊要求。曾明确指出,BOT项目中施工合同的履行争议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2. 跨区域建设工程的影响

扬州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城市,许多工程项目可能涉及跨区域合作。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需特别注意。若承包商位于江蘇省淮安市,而工程位于揚州市,则邗江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具有管辖权。

3. 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法院管辖

在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能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非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但在揚州地区,若仲裁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相关施工合同纠纷仍将落入法院管辖范围。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程序保障

1. 管辖异议的提出与处理

在扬州市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被告若有管辖权异议,可在答辩期内向受理法院提出。在邗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被告若认为该案应由南京某法院管辖,则可依法提出管辖异议。

2. 移送管辖的适用

若揚州市某基层法院对某一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无管辖权,则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案件涉及的工程款纠纷金额超过50万元,则邗江区人民法院可能认为不属于其级别管辖范围,并将案件移送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指定管辖与报请上级

在極少数情况下,揚州地区法院可能出现管辖權爭議或無法確定管辖的情況。此時,中级法院及以上法院可依職權臨時指定某法院 jurisdiction,必要时甚至報請決定。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实务建议

1. 合同条款的科學約定

在揚州地區簽訂施工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應特別注意合同中關於爭議解決方式及管轄法院的約定。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jurisdiction,可有效節省訴訟成本。

2. 地域選擇的戰略布局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或發包方可根據自身利益,主動影響案件管辖地。通過將項目管理機構設立於揚州地區,來爭取案件由邗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3. 提前蒐集 jurisdictional 依据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注意保留下與管轄權相關的證據材料。在工程款支付記錄、施工日誌等資料中,主動標明施工地點位於扬州,以爭取案件由揚州市法院管辖。

揚州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 jurisdiction 具有地域性與專業性的雙重特點,其法律適用需特別注意專屬jurisdiction 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當事人應根據合同條款、工程所在地等因素,合理選擇訴訟管辖法院。同時,法院也應當依照法律规定,妥善處理施工合同纠纷 cases 以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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