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建设不断发展,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现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平公正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尊重历史,充分考虑案件的历史背景和事实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案件的公正性。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规定
(一)合同的效力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 施工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3. 施工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已经无效或者被解除,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支持。
(二)合同的履行
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当事人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3. 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适用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图1
(二)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三)审判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处理案件。
(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公正、公平。
希望各市、县(区)人民法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全省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致
敬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