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作者:thorn |

各市、县(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建设不断发展,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现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平公正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原则。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尊重历史,充分考虑案件的历史背景和事实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案件的公正性。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规定

(一)合同的效力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 施工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3. 施工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已经无效或者被解除,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支持。

(二)合同的履行

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当事人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3. 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适用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图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图1

(二)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三)审判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处理案件。

(四)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公正、公平。

希望各市、县(区)人民法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全省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致

敬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3年2月24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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