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相关知识详解》

作者:じ☆ve |

婚姻家庭法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自学考试中的婚姻家庭法相关知识,对于那些希望深入理解这个领域的人来说,是一份非常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详细解读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相关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领域的重要内容。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相关知识详解》 图1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相关知识详解》 图1

婚姻家庭的定义与特点

婚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两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为夫妻的行为。婚姻是一种具有法定性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 主体资格: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性和女性在结婚年龄上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自愿性:婚姻是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夫妻双方在结婚时都应当具有完全的自愿性,不得有任何一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欺骗。

3. 平等性:婚姻是基于平等而结成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享有同等的人格权利和义务,不得有任何一方占据支配地位。

4. 协商一致:婚姻是基于协商一致而结成的,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应当就婚姻关系的内容、家务分工、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其调整对象为婚姻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婚姻关系的设立:婚姻关系的设立,是指根据法律规定, two自然的成年男女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为夫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 婚姻关系的变更:婚姻关系的变更,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废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