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前签订的协议: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

作者:Ghost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男女双方在离婚前达成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的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条 财产分割

双方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等财产,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割。

双方确认,除上述财产之外,各自还拥有独立的财产,如各自的衣物、家具、电器等。

双方同意,离婚后,各自的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费用等费用由各自承担。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列财产分割方案为暂时的,如双方在离婚后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二条 子女抚养

双方共同子女,自离婚之日起,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双方同意,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男女双方离婚前签订的协议: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 图1

《男女双方离婚前签订的协议: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 图1

双方同意,子女在寒暑假期间,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抚养。

如一方抚养子女期间,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子女。

双方同意,如子女在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共同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修改,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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