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证房假离婚|婚姻法视角下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作者:お咏℃远シ |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和房价的快速上涨,一种名为“双证房假离婚”的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双证房”,指的是家庭名下拥有两套或以上房产的情况;而“假离婚”则是在此背景下,夫妻双方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降低贷款门槛等目的,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精神,也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旨在从法律专业视角,对“双证房假离婚”这一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和阐述,揭示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与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何为“双证房假离婚”

“双证房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方式,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转移至一方名下,从而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降低购房成本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双证房假离婚|婚姻法视角下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图1

双房假离婚|婚姻法视角下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图1

1. 夫妻双方先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等内容。

2. 双方共同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材料,理离婚登记手续。

3. 在完成前述手续后,夫妻并未停止共同生活,仍然保持同居状态。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以虚婚姻解除方式,达到转移或隐匿财产的目的。表面上看,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但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因此可以称之为“假离婚”。

“双房假离婚”的法律效力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登记具有溯及力,一旦完成,原夫妻的婚姻关系自始消灭。具体而言:

1. 法律形式:

根据民法典 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离婚登记即告成立。

2. 财产分割效力 :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理完毕离婚手续,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规定表明,即使双方存在“假离婚”的合意,一旦完成离婚登记程序,相关财产分割条款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双房假离婚”的婚姻关系影响

尽管“双房假离婚”表面上是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但这种行为给夫妻双方带来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1. 婚姻状态认定困难: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身份,应当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完成离婚登记后,即使双方仍保持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已解除婚姻关系。

2. 感情破裂风险:

为了规避政策目的而理“假离婚”,往往会导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感情的消耗和对婚姻制度的不尊重。

3. 家庭稳定受损:

“双房假离婚”不仅影响到夫妻双方,更会对子女成长和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

“双房假离婚”的社会危害

1. 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损害了诚信原则和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根基。

2. 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部分夫妻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客观上抬高了其他刚需购房者的门槛,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3. 给当事人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一旦因虚假离婚引发债务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将给行为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双证房假离婚|婚姻法视角下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图2

双证房假离婚|婚姻法视角下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图2

应对策略与司法建议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假离婚”行为的违法性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

2.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民政、房产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异常离婚登记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3.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和法律意识。

4. 严格司法审查: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控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双证房假离婚”表面看似是一种规避政策的操作手段,实则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危害。从法律专业视角来看,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对待婚姻家庭关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实际问题。

希望本文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双证房假离婚”现象的关注和思考,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婚姻制度和社会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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