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家庭协会章程范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类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管理的实践经验,为中国婚姻家庭协会制定一份符合法律行业特点的章程范本。
总则
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婚姻家庭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致力于推动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研究与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专业性、学术性和公正性原则,搭建婚姻家庭领域的交流平台,促进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应用。
中国婚姻家庭协会章程范文 图1
第三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开展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础理论研究;
2. 推动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
3. 开展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咨询服务和专业培训;
4. 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维护行业秩序。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协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等职位。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四年,可一次。
第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或协会章程;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等。
协会会员
第六条 凡年满18周岁,从事婚姻家庭领域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七条 入会程序如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协会秘书处审核后填写会员登记表;
3. 由理事长签发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包括: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3.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其他依照本章程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包括: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
2. 执行协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
3. 按时缴纳会费;
4. 关心和支持协会发展,积极参与协会事务。
活动与业务范围
第十条 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
1. 开展婚姻家庭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
2. 组织开展婚姻家庭关系相关的培训、讲座及研讨会;
3. 提供婚姻家庭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4. 建立会员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互鉴。
中国婚姻家庭协会章程范文 图2
第十一条 协会可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婚姻家庭领域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财产为社团法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会计年度终了时需接受审计,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 在协会活动中如发生争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 协商;
2. 提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3.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本章程未尽事宜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充说明。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婚姻家庭协会的章程是规范协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文件,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范本仅作参考使用,在实际运营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为推动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这样的章程设计,中国婚姻家庭协会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家庭稳定方面的作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