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自主权的法律保障与实践研究
婚姻家庭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依法享有自主决定、支配、处理婚姻家庭事务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共同享有婚姻家庭自主权。婚姻家庭自主权的保障和行使却面临诸多困境。有必要对婚姻家庭自主权的法律保障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以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婚姻家庭自主权的法律保障
1.法保障
我国《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一规定为公民了提出批评、申诉的权利,为保护婚姻家庭自主权了法层面的保障。
2.婚姻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平等地位,双方都享有婚姻家庭自主权。”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有共同经营婚姻生活的权利。双方可以约定婚姻经营的方式。”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以及婚姻家庭自主权的具体内容。
3.司法保障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约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进行。”这一规定为夫妻双方了通过协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途径,也为当事人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保障了婚姻家庭自主权的依法实现。
婚姻家庭自主权的实践
1.夫妻双方行使婚姻家庭自主权的现状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往往存在一定的权力不平衡,导致婚姻家庭自主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方面,往往一方承担更多的家庭经济责任,另一方在家庭经济方面的自主权受到限制;二是子女抚养方面,父母在子女抚养方面的自主权受到限制,如子女的姓氏、教育方式等;三是家庭事务处理方面,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处理上的权利不平等,往往一方更多地承担家庭事务的处理。
2.夫妻双方行使婚姻家庭自主权的困境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在行使婚姻家庭自主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夫妻双方对婚姻家庭自主权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生活中权利行使不充分;二是家庭琐事缠身,夫妻双方往往因为家庭琐事而无法专注于行使婚姻家庭自主权;三是家庭外部压力大,夫妻双方在应对家庭外部压力的过程中,可能忽视了婚姻家庭自主权的行使。
婚姻家庭自主权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婚姻家庭自主权的保障和行使仍面临诸多困境。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婚姻家庭自主权的法律保障,提高夫妻双方的法治意识,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婚姻家庭自主权的法律保障与实践研究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