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问题解答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是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规定,包括婚姻、家庭、监护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解答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本篇提供了一些问题解答库,以供参考。
结婚条件
1. 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男女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男女双方均无子女。
4. 男女双方均患有 communicable diseases。
离婚条件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 一方具有法定离婚原因。
3.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
夫妻财产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归二者共同所有。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体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
3.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家庭收养
1. 收养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问题解答库 图1
2. 收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收养人应当愿意承担收养期间的费用。
监护
1. 监护是法律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保护的措施。
2. 监护人有责任对被监护人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监护人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以上仅为简单的问题解答库,对于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