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委托方式及流程
交通事故鉴定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对事故原因、责任、损失等方面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以便为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在我国,交通事故鉴定的委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本文,我们将重点探讨交通事故鉴定委托方式及流程。
交通事故鉴定委托方式
(一) police department
1. 含义:警察部门,是指我国机关。
2. 委托方式: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机关进行重新认定。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在9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重新认果通知当事人。
(二) 法院
1. 含义:法院,是指我国审判机关。
2. 委托方式: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请求后,应依法进行审理。审理结果通知当事人。
(三) 专业机构
1. 含义:专业机构,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
交通事故鉴定委托方式及流程 图1
2. 委托方式:当事人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交通事故鉴定。专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鉴定流程
(一) 委托
1. 委托方式: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鉴定。
2. 委托材料: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资质证明文件、事故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等。
(二) 鉴定
1. 鉴定方式:专业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交通事故鉴定。
2. 鉴定程序:专业机构在接到委托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如收集相关资料、现场勘查、实验检测等。
(三) 报告
1. 报告专业机构应根据委托要求,对交通事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并编写鉴定报告。
2. 报告提交:专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应将鉴定报告提交给当事人或委托人。
(四) 审查与送达
1. 审查: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向专业机构提出书面审查申请。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审查申请后,及时作出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2. 送达:专业机构应将鉴定报告送达当事人或委托人。
交通事故鉴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及流程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交通事故鉴定委托方式及流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其他地区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本文能为当事人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