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车交通事故认定书
会车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对会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制定本认定书。
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5月15日15时30分
事故发生地点:城市A区B路与C路交叉口
当事人信息:
甲方: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年龄:35岁
驾驶证号:A123456789
:13812345678
车辆型号:奥迪A6
车牌号:京A12345
保险公司:中国保险
乙方:
姓名:李四
性别:女
年龄:28岁
驾驶证号:B987654321
:13987654321
车辆型号:本田雅阁
车牌号:京B54321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事故经过:
2022年5月15日15时30分,张三驾驶奥迪A6沿城市A区B路由东往西行驶,李四驾驶本田雅阁沿城市A区C路由西往东行驶,双方在B路与C路交叉口相遇。张三行驶至交叉口时,因李四车辆前方突然急刹车,张三车辆未能及时刹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案件的事实、证据和交通监控录像,认定如下:
1. 张三在行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李四车辆突然急刹车,未能采取避让措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履行安全驾驶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
2. 李四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急刹车,未能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履行安全驾驶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
关于会车交通事故认定书 图1
3. 双方在行驶过程中,均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遵守信号灯指示,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
本案件中,张三和李四在行驶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理建议: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理。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满分教育,并依法处理。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满分教育,并依法处理。
本认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认定单位:A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认定人:王五
:110
认期:2022年5月16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处理建议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