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规程》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桥梁、水上或其他公共场所,因行为失误或者自然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社会事件。在我国,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损伤程度、治疗方案、赔偿标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了规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保障伤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鉴定原则
1. 科学鉴定、客观公正。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专业人员对交通事故伤残进行科学鉴定,确保鉴果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依法依责鉴定。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依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及损失,确定伤残鉴果。
3. 及时鉴定、及时赔偿。伤残鉴定工作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鉴果的拖延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
鉴定程序
1. 鉴定申请。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应当向事故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是否接受鉴定的决定。
2. 鉴定材料。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 police现场记录、病历、诊断书、化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3. 鉴定机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鉴定人员。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资质的鉴定人员从事伤残鉴定工作。
5. 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材料后的15日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报告。
6. 鉴果审核。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鉴定报告后,应当在3日内审核鉴果。对存在异议的,应当组织重新鉴定。
7. 鉴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制作鉴论,并发给当事人。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规程》 图1
1. 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根据《人体伤害程度鉴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伤者的人体伤害程度进行鉴定。
2. 治疗方案鉴定。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治疗方案进行鉴定。
3. 赔偿标准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赔偿标准进行鉴定。
责任及赔偿
1. 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 伤残鉴果的依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伤残鉴果作为事故责任赔偿的依据。
3. 其他相关事项。对于涉及 multiple parties的交通事故,按照各自责任比例确定鉴果和赔偿金额。对于无法确定责任的交通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或者请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监督与责任
1. 监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的监督,确保鉴定工作的依法进行。
2. 责任。对于违反本规程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本规程发布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伤残鉴定和赔偿。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