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如权与维权成功案例分析

作者:淡时光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通常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受害人的伤情及程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种原因,如鉴定机构资质问题、鉴定程序不规范等,导致伤残鉴果存在较大偏差,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诸多不便。针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的问题,本篇文章将从维权途径及成功案例分析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的定义及原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 initial鉴论存在异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提起二次诉讼的行为。

二次起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鉴定程序不规范。如鉴定机构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进行鉴定,未回避资质问题等。

2. 鉴定机构资质问题。部分鉴定机构存在资质不符、虚假鉴定等行为。

3. 鉴果偏差大。如鉴定机构对伤情评估标准掌握不准确,导致鉴果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4. 当事人对初次鉴果存疑。可能是因为对鉴定机构的公正性、独立性产生怀疑,或者对鉴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存在质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如权与维权成功案例分析 图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如权与维权成功案例分析 图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的维权途径

1. 自行协商。当事人可以与侵权方及保险公司就伤残等级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以解决纠纷。

2. 诉讼。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根据重新鉴果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

3. 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可以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以推翻初次鉴果。

4. 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仲裁,以解决纠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的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一:自行协商成功

2018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王先生驾驶车辆与前方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受伤。王先生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王先生对初次鉴果表示不满,认为鉴定机构资质有问题,鉴定程序不规范,且结果偏差较大。于是,王先生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案例二:诉讼成功

2019年,王先生将侵权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根据重新鉴果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初次鉴定存在程序不规范、资质不符等问题,重新鉴论应予以采纳。法院判决侵权方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5万元。

案例三:申请重新鉴定成功

2020年,王先生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经过重新鉴定,专家认为初次鉴果存在较大偏差,王先生的伤残等级应为九级。王先生将重新鉴果提交给法院,并请求法院采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侵权方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2万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二次起诉是当事人对初次鉴果存疑的一种维权途径。通过自行协商、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等途径,当事人可以争取到更加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对鉴定机构的资质、程序进行严格把关,有助于减少二次起诉现象的发生,保障当事人及社会的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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