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公告
公告
为规范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赔偿标准
1.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按照受损害主体的死亡的全部赔偿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受损害主体的死亡赔偿责任限额 受损害主体的实际损失。受损害主体的死亡赔偿责任限额为20万元,超过部分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2. 丧葬费用:丧葬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承担。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偿责任
1. 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人包括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损害的,以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保险公司等。
2. 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告知死亡赔偿标准和赔偿义务。
3. 受害人家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死亡赔偿标准后,应当及时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程序
关于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公告 图1
1. 受害人家属向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受害人的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等;(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等;(4)医疗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等;(5)其他相关证据。
2. 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收到赔偿要求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不影响受害人家属继续要求赔偿。
3. 受害人家属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告发布机关。
临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