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保留多久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后制作的书面。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保留时间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留多久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答 图2
1.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保留两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扣留车辆,并通知当事人处理。对于涉及重大、复杂交通事故的,保存期限可以至五年。
2. 对于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保留两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扣留车辆,并通知当事人处理。对于涉及重大、复杂交通事故的,保存期限可以至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存期限是指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后,将事故认定书存入档案的期限。一旦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被销毁。当事人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制件,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当事人对认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留时间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有所不同,一般为两年至五年。在保存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查阅或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制件。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存和处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留多久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答图1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并作出相应处理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处理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保留多久呢?围绕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留时间,从相关法律规定、解答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留时间
1. 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2.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3.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未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或者书面复议申请未在三十日内被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视为最终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 final 的,应当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结果。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解答
1.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当事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说明事故情况及责任认定依据。
2. 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书面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书面复议决定应当载明事故情况、责任认定依据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对书面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书面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当事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说明事故情况及责任认定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书面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视为最终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最终认定,应当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结果。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保留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视为最终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最终认定,应当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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