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中保证分类的相关规定

作者:浮浅 |

根据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张家港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事故概况

2021年9月18日,在张家港市X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乙方驾驶员轻微伤。

责任判断

1. 乙方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树木。根据现场勘查及交通监控录像,乙方驾驶员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 甲方车辆在事故中无明显损坏,且未参与事故责任,甲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车辆损坏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0元,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00,000元。

3. 赔偿款支付方式: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赔偿款,并提供支付凭证给甲方。

张家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图1

张家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图1

协议效力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修改及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签订,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

2. 本协议的签订,不视为甲乙双方对事故的过错责任有任何形式的承认。

3.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对事故的过错责任分割。

4.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对甲方现有及将来损失的赔偿。

附则

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修改及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21年9月20日

以上仅为协议案,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签订正式协议前,先请教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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