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的妥善处理,经充分沟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9月18日15时30分
事故发生地点:XX路由线与YY路交叉口
当事人信息:
甲方: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年龄:35岁
驾驶证号:A123456789
:13812345678
车辆型号:奥迪A6
车牌号:京A12345
保险公司:中国保险
乙方:
姓名:李四
性别:女
年龄:28岁
驾驶证号:B987654321
:13987654321
车辆型号:本田雅阁
车牌号:京B54321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事故情况:
2021年9月18日15时30分,在XX路由线与YY路交叉口,甲方张三驾驶奥迪A6沿XX路由线由南往北行驶,乙方李四驾驶本田雅阁沿YY路由东往西行驶。双方在交叉口中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
责任认定:
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的责任如下:
1. 甲方张三在行驶过程中未能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行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 乙方李四在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但在 crossing 过程中未能注意前方路况,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调解协议: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沟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张三一次性赔偿乙方李四车辆损失人民币20000元,赔偿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履行。
2. 乙方李四放弃对甲方张三的其他索赔请求。
3.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发生任何纠纷,彼此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特此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张三
日期:2021年9月20日
乙方(签字):李四
日期:2021年9月20日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图1
交警大队
日期:2021年9月20日
以上仅为参考范本,实际签订协议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建议在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