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贸大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首都经贸大学校园的安全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首都经贸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道路上的一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条 事故报告与类别
1. 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拨打报警报警,向交警说明事故情况。
2. 司机应按照交通事故的性质、程度、影响等因素,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车辆型号、驾驶员信息、事故经过及原因等内容。
3. 学校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报告,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分类、编码,并作出事故等级划分。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等。
第二条 事故处理
1. 对于轻微事故,司机应按照警方指示进行处理,在学校内进行现场处理,无需报警。
2. 对于一般事故,司机应将车辆移至安全位置,保护现场,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警。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 对于重大事故,司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拨打报警报警。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救援,通知警方、保险等相关部门。
4. 事故处理过程中,司机应配合学校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及原因。如有故意隐瞒、故意破坏现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事故责任认定
首都经贸大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图1
1.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根据现场勘查、现场调查、交通监控等证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2.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按照事故等级、事故原因、责任比例等因素,进行责任认定。
3.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一方进行追究。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学校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赔偿支持。
第四条 事故处理程序
1. 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警,并说明事故情况。
2. 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工作,并通知警方、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3. 警方到达现场后,应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调查等程序,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4. 学校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5.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司机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告知。
第五条 事故处理期限
1.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按照事故等级、事故原因、责任比例等因素,确定处理期限。
2.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一般应自事故发生后15日内处理完毕。对于重大事故,处理期限可适当,但时间不得超过15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