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认定办法
总则
为了准确、公正地认定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办法适用于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认定办法” 图1
事故认定
1. 事故认定的一般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在保护现场的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事故现场保护。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迅速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志、保护现场交通、拍照取证等。
3. 现场勘查。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现场勘查,调查交通事故原因、责任以及损失。
4. 调查取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事故调查时,应当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现场调查笔录、现场示意图等。
5. 事故认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责任认定
1. 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情况,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
2. 责任分割。对于多人参与交通事故,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3. 责任追究。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不按照认果承担责任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追究。
损害赔偿
1. 损害赔偿的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损害赔偿的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应当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3. 损害赔偿的支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支付,应当依法进行,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他规定
1. 事故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事故记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存交通事故的相关记录,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现场调查笔录、检验鉴论等。
3. 法律适用。本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效力与解释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