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运期间交通事故调解的通知
各位:
随着春节临近,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尤为重要。,每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旅客和车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为了维护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春运期间交通事故调解工作通知如下:
调解原则
(一)公平公正。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双方当事人得到公正待遇。
(二)依法依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法律、法规策规定。
(三)及时高效。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应当及时高效,避免拖延和久拖不决,减轻当事人损失。
调解对象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包括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等。
(二)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
调解程序
(一)调解申请。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判断无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
(二)调解预约。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解预约,并告知当事人调解时间和地点。
(三)调解。调解机构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作出调解。
(四)调解协议。当事人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五)调解笔录。调解机构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记录调解过程和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调解费用
(一)调解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调解机构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调解费用补贴。
其他事项
(一)调解机构调解交通事故,不受地域限制。
(二)调解机构调解交通事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春运期间交通事故调解的通知 图1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