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民事调解书:简单易懂的法律程序》
民事调解书,是指在民事调解活动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由调解员制作的,用以记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在我国,民事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具有非诉讼性、高效性、经济性、灵活性等特点。由于民事调解书是 parties 自主意愿的体现,法律对调解书的态度是认可的,但并不等同于对调解协议的效力加以认可。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或者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如何处理成为一大法律问题。对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补办民事调解书,就是一种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补办民事调解书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或者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33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认为不合法,可以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由此补办民事调解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有权选择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补办民事调解书的具体程序
1. 申请补办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或者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办民事调解书。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员出具的调解书,以及证明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的证据。
2. 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合法,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通知当事人进行 hearing。
《补办民事调解书:简单易懂的法律程序》 图1
3. 制作民事调解书
在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应当包含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内容。
4. 送达
人民法院制作好民事调解书后,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应当认真阅读,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民事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补办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补办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补办民事调解书是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一旦当事人补办民事调解书,即视为调解协议已经得到履行。当然,如果当事人对补办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有异议,或者补办民事调解书未得到履行,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办民事调解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或者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办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进行 hearing。制作好民事调解书后,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应当认真阅读,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民事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补办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