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莫丽酒店与民间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案
经审理法院查明,汉中莫丽酒店(以下简称“莫丽酒店”)与民间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原告进行商业诽谤、侵害原告名誉权等行为;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60万元;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汉中莫丽酒店是否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以及被告汉中莫丽酒店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汉中莫丽酒店与民间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案 图1
法院认为,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具体事实及理由如下:
1.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于网络及社交媒体上发布关于原告的虚假信息,导致公众对原告的名誉产生负面印象。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行为已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的名誉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构成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汉中莫丽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侵权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侵权行为是导致原告名誉受损的主要原因,原告的损害后果与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被告汉中莫丽酒店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被告汉中莫丽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特别提醒,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名誉权,不得侵犯。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判。
审判员:张三
日期:2021年9月30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