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执行和解协议书
协议书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民事诉讼执行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内容
1. 当事人
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分别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2. 争议事实
双方当事人因______________事宜,在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人民法院判决乙方胜诉,并依法判决甲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3. 和解协议
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避免消耗诉讼成本,减少诉讼时间,经充分沟通,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1. 甲方应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和解的代价。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2. 乙方放弃对甲方剩余债务的追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等。乙方放弃对甲方采取的一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破产等。
3. 双方当事人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放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执行和解协议书 图1
4.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解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如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