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民事诉讼书范文:诉讼请求与证据收集建议》
诈骗民事诉讼书范文:诉讼请求与证据收集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日益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安全,我国法院系统针对网络诈骗案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依据。围绕网络诈骗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请求与证据收集展开分析,旨在为法务工作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诉讼请求的提起
(一)提起诉讼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称为原告。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说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 明确诉讼请求的主张。原告应当明确诉讼请求的主张,即要求被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因诈骗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具体说明事实和理由。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确凿的事实和理由,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张是合法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证据的收集与提交
(一)证据的种类
《网络诈骗民事诉讼书范文:诉讼请求与证据收集建议》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论等。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张是合法的。
(二)证据的收集
1. 书证的收集。书证是指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证据,如合同、信件、账单等。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原始书证,如无法获取原始书证,可以收集复印件。
2. 物证的收集。物证是指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证据,如诈骗犯罪现场被封存的电脑、等。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物证的原件,如无法获取原件,可以收集复印件。
3. 视听资料的收集。视听资料是指以声音、图像等形式存在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视听资料的原件或复制件。
4. 电子数据的收集。电子数据是指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社交媒体信息等。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电子数据的原件或复制件,并注意保护数据的完整性。
5. 证人证言的收集。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或第三人向人民法院陈述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当事人应当尽量收集证人证言的原始载体,如录音、录像等。
6. 鉴论的收集。鉴论是指专业机构对案件中些专门问题所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交鉴论。
(三)证据的提交
1. 证据的提交应当 timely,即在诉讼答辩期之前提交。
2. 证据的提交应当载体齐全、真实、合法,并标明证据的来源、制作时间、证据种类等。
诈骗民事诉讼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合法的诉讼请求,充分准备和收集证据,以便为人民法院提供确凿的材料,使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