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全文如下:
章 总则
条 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规范民事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事诉讼,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是指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期间。
第四条 当事人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事实不知道的,其诉讼时效期间自事实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实之日起三十日内,未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则视为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实。
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条 普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 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自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当事人因提起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用,视为诉讼时效期间内的必要费用。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第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发送要求履行义务的的人民法院应当收到,并登记保存。但是,当事人未在发送要求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登记保存的,诉讼时效期间不计算。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在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全文》 图1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时效期间,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和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理由和证据,决定是否时效期间。
时效期间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第十三条 当事人超过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但是,超过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追溯到时效期间内的行为,并依法作出判决。
第十四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又不申请时效期间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事诉讼。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存在的案件,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