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撤诉有裁定书吗?
民事诉讼撤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种种原因,主动申请法院裁定或判决撤销已提起的诉讼。撤诉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诉讼策略,也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民事诉讼撤诉是否会有裁定书呢?
撤诉的定义与分类
撤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撤销已提起的诉讼的一种诉讼行为。撤诉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撤回起诉,即当事人将已经提起的诉讼申请撤销,使诉讼程序终结;二是和解,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诉讼。
撤诉的程序与效力
撤诉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应当批准撤诉;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可见,撤诉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
撤诉一旦被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撤诉后,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物或者诉讼请求变更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可见,撤诉后,原诉讼的请求和标的物将不再适用,当事人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撤诉裁定的制作与送达
在撤诉过程中,法院会制作一份撤诉裁定书。撤诉裁定书应当包括以下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代表;
(2)诉讼标的;
(3)撤诉的原因;
民事诉讼撤诉有裁定书吗? 图1
(4)撤诉的日期;
(5)法院审查意见;
(6)法院的处理结果。
法院制作的撤诉裁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撤诉裁定书后,应当认真审查,确认是否签字或者盖章。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撤诉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收到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或者变更撤诉裁定的决定。
撤诉裁定的效力与法律后果
撤诉裁定的效力主要体现为恢复法律关系。撤诉后,原诉讼请求和标的物将不再适用,当事人需要重新提起诉讼。但撤诉裁定本身不具有创设法律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撤诉裁定只是一种法律程序,不产生法律后果。
在些特殊情况下,撤诉裁定的法律后果可能会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在涉及第三人权益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损害,那么撤诉裁定的作出可能会对第三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此时,法院在审查撤诉申请时,应当充分考虑第三人的权益,并作出公正的处理。
撤诉与和解的异同
撤诉与和解都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诉讼策略。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提出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撤诉是指申请法院撤销已提起的诉讼,而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诉讼。
(2)撤诉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而和解则不需要。
(3)撤诉后,原诉讼的请求和标的物将不再适用,当事人需要重新提起诉讼,而和解则可以维持原诉讼的法律效果。
民事诉讼撤诉有裁定书。撤诉裁定的制作与送达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并具有法律效力。撤诉后,原诉讼请求和标的物将不再适用,当事人需要重新提起诉讼。撤诉与和解都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诉讼策略,它们的共同点在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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