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民事诉讼时效规定解释》

作者:小✯无赖ღ |

consumption civil诉讼时效规定解释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民事诉讼时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我国消费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进行了规定和补充。规定明确了消费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期间计算以及相关效力等适用问题,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诉讼时效期间

规定明确,消费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场得到商品或者服务以及价格、数量、履行期限、交货、履行地点等相关信息。消费者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未得到相关信息,视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起算点

规定指出,消费者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知道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交货、履行地点等信息的,可以视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期间计算

规定明确,消费民事诉讼的期间,包括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除斥期间是指消费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可以请求经营者履行义务的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后,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效力

规定指出,消费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能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项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项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 消费者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民事诉讼时效规定解释》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民事诉讼时效规定解释》 图1

(二) 经营者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项未履行义务的,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日起计算;

(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未得到相关信息,视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他问题

规定还明确了以下问题:

(一)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对诉讼时效期间内的相关争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期间计算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

(三)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四)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又不明确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对消费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补充,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及时行使诉讼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也应当加强自律,及时履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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