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图:为您解析各地区诉讼管辖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的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其所在地域内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的一种制度。为了确保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管辖制度进行了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对各地区诉讼管辖法律规定的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以便在实际应用中更加熟练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管辖原则
1. 地域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第24条规定,因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合同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当事人约定的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的,由首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
3. 信用证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因信用证引起的纠纷,由信用证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诉讼管辖的转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法律规定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如果诉讼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对其有管辖权,不得将案件移至指定的人民法院。
各地区诉讼管辖法律规定
1.市: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
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2.上海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3.广东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4.浙江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杭州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5.江苏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南京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图:为您解析各地区诉讼管辖法律规定》 图1
6.四川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起的诉讼,由成都知识产权法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诉讼的顺利进行。通过对各地区诉讼管辖法律规定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希望本文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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