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民事诉讼:哪些法院受理?

作者:怪咖先生 |

初始民事诉讼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和执行的一种诉讼行为。初始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初始民事诉讼的提起,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初始民事诉讼的提起,主要受到以下规定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提起初始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根据该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他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侵害的民事权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权利受到实际侵害,即权利人已经合法地享有了权利,但他人侵犯了这种权利,使权利人的利益受到实际损失;(2)侵权行为存在,即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权利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3)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即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初始民事诉讼的提起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的提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合同已经成立;(2)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出现了纠纷;(3)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即自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初始民事诉讼的提起也有一定的规定。根据该法第36条的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提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过错行为,即行为人具有过错,并因此导致了他益的损害;(2)损害后果的发生,即他人的权益受到了实际损失;(3)因果关系的存在,即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初始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和执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提起初始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初始民事诉讼的提起,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初始民事诉讼:哪些法院受理?图1

初始民事诉讼:哪些法院受理?图1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的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争议的基本方式。在初始民事诉讼中,哪些法院受理呢?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角度出发,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初审法院的受理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是指设立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内的人民法院。对于涉及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内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由其他法院管辖。根据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不受理跨区域、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涉及这些特殊情况的民事案件,应由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包括: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居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中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3. 在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地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4. 法律、法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民事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民事案件,如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泛、涉及 multiple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跨区域纠纷,基层人民法院可能不受理。此时,应将案件提起至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跨区域、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第二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1. 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

2. 地区人民法院跨区域发生纠纷的案件;

3. 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案件;

4. 本院认为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所管辖的审民事案件,由其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跨区域、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第二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1. 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

2. 地区人民法院跨区域发生纠纷的案件;

3. 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案件;

初始民事诉讼:哪些法院受理? 图2

初始民事诉讼:哪些法院受理? 图2

4. 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地域内发生的涉及 multiple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跨区域纠纷的案件;

5. 本院认为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民事案件,如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广泛、涉及 multiple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跨区域纠纷,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不受理。此时,应将案件提起至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的受理范围

主要负责审理全国范围内的第三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管辖下列案件:

1. 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

2. 地区人民法院跨区域发生纠纷的案件;

3. 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的案件;

4. 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地域内发生的涉及 multiple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跨区域纠纷的案件;

5. 本院认为应当由管辖的其他案件。

在初始民事诉讼中,哪些法院受理的问题涉及基层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的管辖范围。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主要负责第二审和第三审民事案件。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跨区域、跨行业、涉外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等情况,法院管辖可能会有所调整。法务工作者在处理民事诉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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