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口诀: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与运用
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口诀,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诉讼请求人的请求权消灭的时间点,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将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普通民事案件的法律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原则。这些情况包括:
1. 涉及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特别重要权益的案件;
2. 涉及重大、复杂、敏感等案件;
3. 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重大疑难问题等案件;
4. 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法院仍然可以受理,但当事人需要承担诉讼时效期间的相应后果,如丧失诉讼请求权、增加诉讼费用等。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不适用口诀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法院仍然可以受理诉讼请求,但当事人需要承担诉讼时效期间的相应后果。
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口诀: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与运用图1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可见,民事诉讼时效对于权利人保护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与运用,却存在许多争议和困扰。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与运用进行探讨,以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指导。
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
1. 计算起点: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是计算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点。权利人是指权利的合法享有者,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等。在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即从该日起至提起诉讼之日止。
2. 计算方式: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
(1)一般规则: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满2年则不再受理。
(2)特殊规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计算。对于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共同诉讼,可以分别计算每个权利人的时效期间;对于涉及持续性侵害的,可以将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按每年计算时效期间。
民事诉讼时效的运用
1. 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
(1)权利消灭: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无权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时效期间 restart:虽然权利消灭,但自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开始计算。
2. 时效期间的届满抗辩
当事人对对方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抗辩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的,可以支持当事人的抗辩。
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口诀: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与运用 图2
民事诉讼时效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计算与运用正确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一定的指导,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时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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