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作者:噬魂师-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是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规定,这一条法律规定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证据是诉讼的基础,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确凿,诉讼就无法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1. 书证:包括合同、协议、信件、电报、录音、录像、图片、图表等,可以用来证明事实的存在和性质。

2. 证人证言:包括当事人、证人、专家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可以用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3. 当事人陈述:包括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的陈述和意见,可以用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4. 其他证据:包括检验报告、鉴定、环境照片、视频、音频、电子数据等,可以用来证明事实的存在和性质。

当事人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有争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认证。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证据条件的,应当认证并纳入证据材料,不应当认证的,应当说明理由。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 court 的规定,充分收集和运用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可能会影响其诉讼请求的成败。当事人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保证其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是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证据是诉讼的基础,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确凿,诉讼就无法进行。当事人应当充分收集和运用证据,以保证其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调解程序的规定。该条款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调解,以纠纷双方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解决民事争议。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民事案件档案,保存调解协议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图2

调解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解决争议,避免诉讼程序的繁琐和耗费,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损失。调解也可以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先行调解。调解程序的启动由当事人自愿,调解协议的达成也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协议的生效也有特殊的要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保存调解协议副本。

在调解程序中,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律师担任调解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提供法律和代理服务,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调解程序的规定,为民事诉讼中解决民事争议提供了更为灵活和便捷的。通过调解程序,可以有效地减少民事诉讼的时间和费用,提高民事审判效率,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