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最新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概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为了确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应运而生。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的基本结构
1. 封面:包括诉状编号、案由、当事人信息等基本信息。
2. 目录:列明诉状各部分的内容。
3. 原告(受害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4. 被告(犯罪分子)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
5. 诉讼请求:详细说明原告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并提出赔偿要求。
6. 事实和理由:阐述案件的事实真相,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7. 证据:列举和说明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8.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9. 请求法院处理: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包括判决结果、赔偿金额等。
10. 送达地址和:列明原告和被告的送达地址和,以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示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
案由:故意伤害罪
原告(受害人):张三,男,32岁,汉族,住址:。:138-xxxx-xxxx。
被告(犯罪分子):李四,男,28岁,汉族,住址:。:139-xxxx-xxxx。
诉讼请求
1. 被告李四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原告张三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
2. 被告李四在刑期间表现良好,应给予减刑。
事实和理由
1. 2019年5月,被告李四在与原告张三发生争执过程中,使用暴力将张三打伤。经鉴定,张三的伤势为轻伤。
2. 被告李四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张三造成了精神和物质损失,原告张三为此付出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李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
1. 报警记录、出警记录、鉴定意见、医院病历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请求法院处理
1. 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并给予被告李四三年监禁期限的减刑。
2. 请法院对原、被告的诉讼费用予以合理安排。
送达地址和
原告张三:XXX街XXX号
:138-xxxx-xxxx
被告李四:XXX路XXX号
:139-xxxx-xxxx
本诉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最新版)图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规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制定本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进行,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解决刑事和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与民事司法的统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1.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出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民事诉讼请求。
3.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自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起算,但不得晚于刑事诉讼终结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由人民法院共同审理。刑事部分由刑事审判庭审理,民事部分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2.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议庭由一名刑事审判员、一名民事审判员和一名执行员组成。
3. 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刑事审判员和民事审判员应当分别行使刑事审判权和民事审判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
2. 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应当分别作出,分别载明。刑事判决由刑事审判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民事判决由民事审判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3. 在判决书中,应当明确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和执行方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范本(最新版) 图2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
2.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应当根据判决书的内容,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对涉及财产的执行,执行员应当依法评估、拍卖或者变卖财产,将所得款项交还原告人。
3.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执行措施认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裁定。
其他事项
1. 本范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范本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等规定进行。
3. 本范本解释权归。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