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管辖原则:确定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与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的纠纷,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旨在阐述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管辖原则的基本原则与法律规定,以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确定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
1. 地域原则
地域原则,是指根据案件的提起地确定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一原则体现了地域管辖的灵活性,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
2. 标的原则
标的原则,是指根据诉讼标的的内容确定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将诉讼标的物或者保证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这一原则有利于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更为明确的了解,便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 专署原则
专署原则,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动产提起的诉讼,由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不同性质的案件采取不同的管辖制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合同约定原则
合同约定原则,是指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一原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提高诉讼效率。
确定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
1. 地域管辖法律规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动产提起的诉讼,由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合同约定管辖规定
(1)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原则:确定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与法律规定 图1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原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确定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与法律规定,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