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作者:浮浅 |

2021事诉讼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是一部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法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事诉讼法》)是对原《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原法中存在的程序性、规范性、实施性 issues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提高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效率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则

《事诉讼法》总则部分共四章,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的标的和诉讼时效等内容。

(一)基本原则

《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权利,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

2. 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

4. 平等原则。

5. 法律适用的原则。

(二)基本制度

《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基本制度:

1. 普通程序。

2. 特殊程序。

3. 小额程序。

4. 简化的程序。

(三)标的

《事诉讼法》明确了民事诉讼的标的,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产生的纠纷。

(四)诉讼时效

《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

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包括庭前程序和庭上程序。

(一)庭前程序

庭前程序主要包括:

1. 审前准备。

2. 财产保全。

3. 先期沟通。

4. 调解。

(二)庭上程序

庭上程序主要包括:

1. 庭审。

2. 庭审调查。

3. 庭审辩论。

4. 庭审笔录。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环节,主要包括:

1. 申请执行。

2. 执行异议。

3. 执行variance。

4. 执行和解。

5. 执行担保。

其他规定

《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相关规定,包括:

1.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 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3. 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

4. 审判组织。

5. 诉讼费用的收取和支配。

《事诉讼法》的修订,旨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提高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本次修订,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将更加科学、合理、公正,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图1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根据我国《》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确保民事法律关系的清晰、公平和和谐。2021年8月27日,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全文发布,以供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朋友们学习、研究和参考。

总则

条 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确保民事法律关系的清晰、公平和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诉讼法。

第二条 本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事案件的审理。

第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民事诉讼应当依法进行,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诉讼法适用各类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环境资源纠纷等。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当事人通过诉讼外方式解决民事争议,促进民事争议的多元解决。

第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陈述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审判服务。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公正司法、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第九条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包括:

(一)院庭制。人民法院以案件为单位,依法设立审判庭。审判庭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处理案件。

(二)合议制。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合议庭负责。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若干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三)陪审制。陪审员由人民法院选任,参与案件审理,协助审判员共同完成案件审理工作。

(四)回避制度。审判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五)审判程序的公开、透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质询权、辩论权。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收集、提供、利用证据的权利,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认证。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请求权、诉权、申请权。

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

(一)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应当依法受理。

(三)诉答。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诉答,提供相关证据,提出诉讼请求。

(四)财产保全。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权益。

(五)审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图2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图2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

(一)起诉权。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答辩权。当事人有权对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进行答辩。

(三)反诉权。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四)辩论权。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辩论。

(五)请求权。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六)监督权。当事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其他诉讼权利,包括:

(一)知情权。当事人有权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程序。

(二)质询权。当事人有权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询。

(三)申请权。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请求,适用特别程序处理案件。

(一)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审理程序。

(二)合议庭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事实复杂、权利义务关系疑难、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三)小额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对涉及财产价值较小、事实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四)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五)督促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对涉及金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督促程序。

(六)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适用调解程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七)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适用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民事诉讼的保障和监督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限制或者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意愿,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

(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公开、公正、公平。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检查权。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纠正权。上级人民法院有权纠正下级人民法院的错误审判行为,确保审判公正。

(三)指导权。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审判人员的权益,不得侵犯审判人员的权益。

(一)尊重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保障审判人员的职业尊严。

(二)保护审判人员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审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审判人员的权益。

(三)规范审判人员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规范审判人员的行为,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

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认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控告、举报。

(一)申诉权。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认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二)控告权。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认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三)举报权。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认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举报。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出申诉、控告、举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依法处理。

(一)及时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申诉、控告、举报。

(二)反馈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出申诉、控告、举报,不得影响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一)不得使用侮辱、诽谤、威胁等不文明手段。当事人不得使用侮辱、诽谤、威胁等不文明手段,不得恶意扰乱审判活动。

(二)不得泄露案件信息。当事人不得泄露案件信息,不得利用网络等媒体传播案件信息。

(三)不得干扰审判活动。当事人不得干扰审判活动,不得阻止审判人员进行审判。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条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包括:

(一)申请执行。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的申请,应当依法进行执行。

(三)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款。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当事人。

(五)执行担保。当事人未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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